返回

第84章 执子之手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第84章 执子之手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 进书架
    第84章 执子之手 (第2/3页)

    有一种伤,不是逃避就可以抚平,有一种爱,不是决绝就可以释怀。有一种遗憾,叫做有缘无分,有一种思念,叫做痛彻心扉。有一种过程怅然纠结,有一种结局天涯各方。有一种醒悟,所谓的爱不过是镜花水月的过场。 如果逃避可以忘却记忆,是不是可以天涯海角,独自流浪。如果决绝可以斩断思念,是不是愿意千刀万剐,万劫不复。如果人生若只如初见,是不是可以回到最初,只远远地注视。

    蒙毅的确说到做到,一回到咸阳,立即操办和蒙笑的婚礼。

    本来蒙毅还打算找人尽量撮合一门亲事,不想蒙笑居然毛遂自荐,蒙毅此刻的心思都在如何阻止“屠龙王”的事情上。

    “昏礼者,将合二姓之好,上以事宗庙,而下以继后世也。故君子重之。是以昏礼,皆主人筵几于庙,而拜迎于门外,入,揖让而升,听命于庙,所以敬慎重正昏礼也。”——《礼记·昏义》

    根据《礼记·昏义》的记载,先秦时期人们的婚礼非常有仪式感,主要分为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五个步骤,用现代的话讲就是“提亲——问八字——测八字——送彩礼——定婚期”一条龙。但这个一条龙并不是我们通常在影视剧中看到的敲锣打鼓欢天喜地,那是从汉朝往后才慢慢开始兴起的婚礼模式。

    先秦时期的婚礼还是更加注重仪式本身,昏礼上不举乐,不庆贺,不设席,在他们看来夫妇之义与结发之恩是非常严肃的仪式,不能吵杂喧闹,礼服也并不是后来代表喜庆的大红而是更加庄重典雅的颜色,新郎着爵弁服,下裳为纁色,镶有黑色的边。新娘头戴发饰,身穿镶有黑边的纯玄色衣裳。整场仪式宁静安详,却给人一种神秘的敬畏感,充分体现了中华婚典文化的古韵之美。

    先秦时期,特别是在战国以前,青年男女之间的两性关系是比较自由的,相互之间的交往基本上没有什么限制。除此之外,当时男女青年私订婚约和私奔的事件也屡见不鲜。《周礼·地官·媒氏》云:“仲春之月,令会男女。于是时也,奔者不禁;若无故而不用令者,罚之。“可见当时政府对此不仅不加干涉,反而却有些放纵。西周中期,“恭王游于泾上,密康公从,有三女奔之。“这三位女子在没有媒人说合的情况下就投奔自己的意中人,是社会允许的。至春秋时期,这种现象也是存在的。

    先秦时期的人们因为重视婚姻,把缔结双方的婚姻关系看的十分严肃。因此,逐渐形成了一整套有着固定的仪节和庄重的形式的婚姻礼仪。婚礼的礼仪,其具体的程序,据《仪礼.士昏礼》有所谓的“六礼“,主要有:(1)纳采;(2)问名;(3)纳吉;(4)纳征;(5)请期;(6)亲迎;(7)共牢合卺;(8)妇见舅姑或庙见;

    (1)纳采: 男家请媒人去女家说合提亲,然后派使者以活雁作为礼物向女家提亲。提亲用雁有两个方面的含义:一是古人认为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 存书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