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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零五十章 罗总的事情可不能开玩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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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零五十章 罗总的事情可不能开玩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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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百零五十章 罗总的事情可不能开玩笑 (第2/3页)

员会、民政部门或者人民法院应当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在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中指定监护人。”

    “依据本条第一款规定指定监护人前,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处于无人保护状态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法律规定的有关组织或者民政部门担任临时监护人。”

    “监护人被指定后,不得擅自变更;擅自变更的,不免除被指定的监护人的责任。”

    吕长春听的很认真,虽然听起来很麻烦,但是他存在的意义不就是帮助罗非解决麻烦吗?

    李闯又开始介绍更换法定监护人的程序是什么——

    “更换法定监护人的程序有四种方式,分别是法定监护、指定监护、委托监护、遗嘱监护。”

    “法定监护人就是刚才说的按顺序来。”

    “指定监护是指监护人由人民法院或其他有权指定监护人的单位、组织的指定而产生,根据《民典法》规定有两种情况。”

    “其一,未成年人或者精神病人没有近亲属或近亲属丧失监护能力时,有关单位或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可以从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的其他近亲属、朋友中指定监护人。”

    “其二,当近亲属对于由谁担任监护人发生争议时,有关单位、组织可以进行调解并从他们中间指定监护人。”

    “在以指定监护方式设立监护的情形,如果当事人对指定不服,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由人民法院作出维持或撤销原指定的判决,如果原指定被判决撤销,人民法院应另行指定监护人。”

    “委托监护是指法定监护人或指定监护人因故暂时无法行使监护权,可将监护职责部分或全部委托他人承担。受委托担任监护人的人为委托监护人。”

    “在委托监护的情形,除有特别约定之外,被监护人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仍由法定代理人或指定代理人承担,但委托监护人确有过错的,应承担连带责任。”

    “未成年人及精神病人在教育机构或医疗机构监管期间致人损害的,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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