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六 蒙骜之死 (第2/3页)
人可用的尴尬局面。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秦国崇尚和推行法家,对秦国的强大功不可灭。
其实,法就是一种规律和规则。万物皆自然,有法天下行。这句话就道出了规律和自然的关系,秦国更是用实际行动阐述了这种规律。
秦国首先摒弃了不劳而获,所有的贵族子弟,如果没有立过军功,就不能世袭祖上的爵位。爵位的失去,就意味着封地、官职、特权都跟你说拜拜了。不管你爹以前是多大的官,现在你都有沿街要饭的可能。想升官发财,不好意思,你要去打仗。
就算一个人当上了官,也不像以前可以只手遮天,有很多条条框框制约着他们。官员不再是铁饭碗了,还要接受政绩的考核,那些行政不作为的人,随时会有下岗的危险。
拉帮结派的危害很大,一旦形成团伙,就为腐败形成了一层一层的保护伞。由于秦国的法令严苛,很容易把官员逼上结党私营的地步,所以格外注意这方面的打击力度。
政府公务员如此,老百姓就更倒霉了。只要犯了法,就会有一系列的人身伤害,给他们留作纪念。断手断脚、割鼻子等等,已经有了“苛政猛于虎”的预兆。但是这些法令,却行之有效的改善了秦国的社会风气。
面对着严厉的惩罚措施,秦国的上上下下谁还敢作奸犯科,这也就带来了秦国的清平之治。对比其他六国,王国上下被权贵搞的乌烟瘴气。一方面人人都标榜着仁义道德,另一方面又肆意的践踏道德底线。各级官员贪污敛财被发现后,连双规这样的举措都没有,怎么会不被秦国打压的抬不起头?
秦军之所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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